一、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构成
1、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划入个人帐户,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规定,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因年龄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比例:45岁以下(含45岁)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0.7%左右划入个人帐户;46岁以上的到退休前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2%左右划入个人帐户;退休人员按缴费单位上年度缴费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4%左右划入个人帐户,但本人退休费高于缴费单位上年度缴费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上年度退休费的3.4%左右划入个人帐户。
个人账户(即医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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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比例 |
45岁以下 |
2%+0.7% |
46岁至退休 |
2+1.2% |
退休 |
3.4% |
3、个人帐户本金利息。
二、关于医保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
1、门诊就医发生的费用;
2、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3、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其它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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