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离岗退养及退休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根据国家退休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附表1中所列职工将于2013年到达退休年龄,请各单位提前一个月与个人谈话,做好教学、科研、资产等方面的交接工作。需要延聘的高级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具有正高职称且是博士生导师的高级专家)请填写《湖南农业大学高级专家延聘申请表》交至业务所在单位(新增申请延聘的高级专家需交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请相关单位将《湖南农业大学高级专家延聘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05-2)和湘农大[2008]50号文件精神,从2005年开始,凡符合离岗退养条件的,须按月办理离岗退养手续。从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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